Danny Borzage不是一个特别让人耳熟能详的演员。在他的IMDb页面中,你只能看到一些“村民”,“酒吧里的醉鬼”,“法庭旁观的观众”之类的角色,虽然他确实也参演过一些里程碑的大片,例如公民凯恩,杀死一只知更鸟,但在这些片子中他往往只有几秒的镜头,一眨眼就错过了。

右边这个就是他
虽然Borzage称不上什么著名演员,但他在好莱坞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。毕竟,这人是个控场大师,他的手风琴能让一线明星在片场哭泣,能让大牌演员在镜头前哭泣。默片时代,他就是这么一个营造氛围的音乐家。在第一部有同步对话的故事片《The Jazz Singer》之前,这些mood musician(情绪音乐家?)就被聘来在片场配乐,随着镜头转动,这些演奏者就现场演奏,调动演员的情绪。如果女主角需要流几滴眼泪,那么Borzage就会来点悲伤的曲子。
虽然听起来奇怪,但这是当时的标准做法,好莱坞导演D.W.Griffith在拍摄1916年的一部三个半小时的史诗《Intolerance》时就雇了一支铜管乐队来调动临时演员的情绪。而导演King Vidor会用歌剧的录音来做这种事。
在查理卓别林的自传中也提到相似的做法,他在淘金热中演奏Auld Lang来营造一种忧伤的氛围,在《Twenty Minutes of Love》中使用舞曲《Too much Mustard》来营造一种无厘头的感觉。
回到Danny Borzage本人,他在片场演奏的主要是赞美诗和早期美国民歌,他的手风琴能表现出一种古老的感觉,在西部片中很有用。他的曲库很丰富,这归功于从小就开始学习手风琴(这里用的词是Stomach Steinway,如果没查错的话,就是指手风琴,不过是一种较少有人用的表达方法)。
他出生在1896年的犹他州盐湖城,一个音乐世家里。他和兄弟们都是会音乐,并且在电影行业工作,因此Borzage也想谋个差事,这时正好有一位叫John Ford的新导演招人,此人后来得了四次奥斯卡,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导演之一,不过在1924年,他还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,为他的电影《The Iron Horse》招mood musician。Borzage用一首《My Buddy》给Ford留下了深刻印象(当然也可能跟Borzage的获得过两次奥斯卡的兄弟Frank有关),于是一段长达四十年的工作开始了。
即使在默片时代褪去之后,Borzage仍然是Ford Stock Company公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Ford坚持让他留下,只是如今,他往往只出现在幕后,用录音的形式来展现魔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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